运城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运城市因“盐运之城”而得名。是三国蜀汉名将关羽的故乡,位于晋、陕、豫三省交界处,黄河金三角经济圈黄金位置,北依吕梁山与临汾市接壤,东峙中条山和晋城市毗邻,西、南与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隔黄河相望。全市辖1区2市10县、146个乡镇(办事处)、3338个行政村。全市乡村人口351万,占71%。全市总耕地877.3万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2.15亩。是2006年CCTV十佳魅力城市。

  运城市地势平坦,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光照充足,是传统的农业大区。年平均降雨量525毫米,日照2350小时,气温13摄氏度,无霜期212天,农业生产条件较为优越。历史上“嫘祖养蚕”、“后稷稼穑”、“舜耕历山”等与农业有关的优美传说均发生在这里。在四、五千年以前,河东先民已掌握了种植高粱的技术,开中国高粱栽培之先河。在三千多年前,已有劳动人民在黄河、汾河谷地建立了农业据点。春秋末期,这里的汾河谷地就因农业发达、人口聚集而兴起了著名的城市绛州(今新绛)。新中国成立后,运城一直是山西省乃至全国的麦棉、花生基地。13个县(市、区)中有11个曾被列为山西省商品粮基地县,其中六个被确定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两个被列为国家商品棉基地县,一度被称为“山西的乌克兰”。近年来,坚持科技调产,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果、畜、菜、粮、棉五大主导产业,粮经比例由过去的8:2调整为5:5。仅苹果一项就达300多万亩,成为全国优质果品基地之一。龙头企业发展到232家,32家初具规模,带动全市22万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新绛、粟海、忠民、存宝花生米产业集团跨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